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发〔2019〕1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 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 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64 号)等要求,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并对环境管理状况进行评估,现将湛江奋勇高新区环境状况与管理情况评估报告公开(见附件)
(2023版)湛江奋勇高新区环境状况与管理情况评估报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