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湛江市奋勇经济区首期控制性详细规划》fy-f-01、fy-f-02单元局部地块调整必要性论证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10天。
公示期限: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
项目位置:调整位置北侧紧邻马来中路,南侧紧邻舰港南路、西侧紧邻207国道、东侧紧邻万象西路。
调整面积:调整范围内用地面积为472402.60平方米。
调整内容:
(1)将fy-f-02-19地块内设置的公交首末站和部分停车场功能置换至万象西路以东地块,调整前后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不变;
(2)沿岘港南路设置带状和块状相结合的商业用地,作为家私城、建材市场的展销场地、商业综合体和酒店;
(3)在西北侧设置园区生活配套设施,包括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公园绿地;
(4)根据综合物流园的交通组织需求,用地内增加4条规划路。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权利: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可通过信函或网络的方式反馈意见。
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寄件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机关大院;
2、网络反馈:请发邮件到公示意见反馈邮箱(zjfygxq@163.com)。
有效反馈期限: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
信件邮截日或电子邮件提交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不予参考。
反馈须知:必须注明案件编号和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