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奋勇高新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奋勇高新区剩余预支规模(基础设施缺口))》已于2023年2月8日经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预留规模审批表编码为:440882202204。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奋勇高新区分局
二、公告时间
2023年2月8日
三、公告内容
1.调整原因
为加快辖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省市对大型产业园区的宏伟蓝图,拟对高新区目前选址用地不符合湛江奋勇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拟建道路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7023公顷,需通过编制规划修改方案,调整该项目用地的土地规划用途。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等文件,我分局组织编制了《湛江奋勇高新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奋勇高新区剩余预支规模(基础设施缺口))》,局部调整奋勇高新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2.调整地块情况
落实规模地块涉及10个地块(ls01-ls10),位于湛江奋勇高新区八队、九队、十二队、十三队、十五队,面积共17.7023公顷。现将该地块的规划用途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并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3.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本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涉及耕地面积为4.3643公顷,占用耕地的平均质量等别(国家利用等)为4等,标准粮食产能74098.20公斤。占用的耕地将在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等多种方式中落实占补平衡,因此不影响奋勇高新区耕地保有量责任目标的实现,也不会对基本农田保护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指标产生影响。
四、预留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奋勇高新区分局
批准时间:2023年2月8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