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已经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依法将《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批后成果进行公布。
批准单位: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奋勇高新区)管委会
批准时间:2024年7月17日
批准文号:广湛园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24]14号
规划范围:本次申请调整范围为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湛江奋勇高新区)南区(以下简称“规划区”),位于奋勇高新区与雷州市交界处,地处雷州市西北面。规划区东至湛海铁路,南至 s373,西临沈海高速,北接东雷高速,规划总面积为23.60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在规划区23.60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系统统筹,在城镇开发边界12.48平方公里范围内主要开展法定规划修编。
《广州市-湛江市产业转移合作园起步区配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批后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