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
(2017年3月修订)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特编制《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公开内容
(一)区领导。主要包括:党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情况。
(二)政府机构职能和人事方面。
1、主要包括:内设机构设置、法定职责、办公地点和pg电子直营网的联系方式;
2、公务员招考、录用、调任、转任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三)区文件。
区下发密件除外的通知、意见、通告、规定、实施办法等文件;区办公室发出密件除外的通知、意见等文件。
(四)发展计划方面。
1、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2、产业发展规划、全区建设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及其实施情况。
(五)重大事项方面。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科技、惠侨、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危房改造、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4、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六)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管委会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
2、公用事业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投资和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作进度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二、目录编排体系
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
管委会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高新区办公室、经济发展与科技局、招商服务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和社会管理与侨务局。
(二)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形式。区管委会信息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主要通过区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本行政机关及本行政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填写《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下载(附件1)电子版。
2.申请的办理。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要件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3.办理答复。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pg电子直营网的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监督保障
(一)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区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区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区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可以向本区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9—8156043。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湛江奋勇高新区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