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奋管函〔2014〕1号
关于要求复核南方主网与海南电网
第二回联网工程线路路径的复函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你院《关于复核南方主网与海南电网第二回联网工程线路路径协议的函》(中电设电网【2013】11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方主网与海南电网第二回联网工程线路路径中的500kva港城变—南岭终端站ⅱ回线路(方案一:与ⅰ回线路同塔架设)。不同意南方主网与海南电网第二回联网工程线路路径中的500kva港城变—南岭终端站ⅱ回线路(方案二:跨越ⅰ回线路),原因为:该方案与《湛江市奋勇经济区首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冲突。
二、南方主网与海南电网第二回联网工程线路(即方案一)路径所涉及的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林木砍伐等相关问题,由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进行赔偿和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湛江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