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奋管函〔2014〕16号
关于奋勇第一再生水厂建设
有关事项的复函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分院:
贵院《关于尽快明确奋勇第一再生水厂建设有关事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按照新加坡裕廊集团编制的《湛江市奋勇经济区总体规划》,我区总体战略定位为“集工作、生活、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区域示范新城”,再生水厂按城市污水厂进行设计。但我区首先启动的是5000亩工业园区建设,近期污水将以工业废水为主,基本没有生活污水排放。由于建设第一再生水厂主要是满足近期工业排污需要,因此,同意调整可研拟定的进水水质。
二、由于再生水厂进水水质调整,同意针对工业废水,在原推荐工艺流程基础上增加水解酸化池,处理工艺调整为典型a2/o法,但尾水紫外线消毒工艺不变。
三、对尾水排放管分期实施和确定远期尾水排放点问题,请贵院分别对通明河和韶山排洪河两个方向的尾水排放工程进行技术、经济、环境和施工条件等比较,尽快提供比对方案。
四、预计今年9月我区工业园将有项目建成投产,为满足企业排污需要,请抓紧做好“蚝壳应急处理池 1组人工湿地”的初步设计,以保障应急工程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五、由于污水处理工艺调整,同意按再生水厂厂区用地面积由规划55.5亩增加至61.1亩。
六、同意按减少填方,节省造价的原则来确定厂区地面高程。
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