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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出台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35条”

发布时间:2022-06-06 16:23 来源:湛江日报 点击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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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是国民经济的脊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作工业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经济会议及相关政策要求,5月30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主动出击、精准施策,助力工业企业纾困解难,确保湛江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湛江工业发展现状,在税费优惠、信贷支持、保供稳价、促进投资、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消费带动、提升企业发展效能、要素保障等8个方面提出了35条细化措施。当中,既有减税降费、引导融资等为企业“拉”一把的减负措施,也有梯次培育优质企业、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和数字化转型等“推”一把的硬核举措;既“抓大”,也“不放小”,在pg电子直营网的服务支持好“链主”企业、优质企业的同时,全力以赴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通过一系列政策扶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小微企业领税费优惠“大红包”

今年以来,特别是受“05·06”疫情影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首当其冲。对此,《若干措施》第一大项即推出针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其中,对小微企业发放的减税“红包”分量最重,可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六税两费”减征等政策。

2022年4月1日起,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六税两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加大。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符合困难减免情形的市场主体,经税务部门核准,可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税前扣除方面,2022年,中小微企业当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此外,租金、社保方面也有相应优惠政策。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失业保险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

多措并举稳企强链 集聚发展势能

制造业是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柱,而产业集群则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当前,湛江已形成绿色石化、现代农业与食品等两个超千亿产业集群,集聚效应持续“发酵”。

《若干措施》提出,我市将研究制定《湛江市战略性产业集群培育总体实施方案》,出台绿色石化、现代农业与食品、新能源、智能家电和生物医药等优先发展的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同时推动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培育智能汽车、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打造2个1000亿级、1个500亿级、2个300亿级和2个100亿级的产业集群。

此外,《若干措施》还从招商促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梯次培育优质企业、加强服务保障等多个方面着手,稳投资、稳主体,多措并举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为促进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对总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按其新增实际固投额不超过2%比例予以事后奖励,对总投资10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其新增实际固投额分梯次予以奖补。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将被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建立工业项目落地投产工作专班,定期做好项目调度和服务,在项目资金、人才、土地、能耗、电力等各类要素资源上给予支持。

金融机构信贷资源也将向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倾斜支持。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全市2022年制造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高于2021年。同时,加强战略性产业集群融资工作推进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实施贴息奖补。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工作机制,为我市在库的规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信用及抵押贷款融资增信。

加大对“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加大“小升规”工作力度。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继续实施并优化“小升规”奖补政策,2022年争取推动约70家企业上规模发展。

定期下沉企业一线开展暖企服务。重点针对用工、用地、融资、资金、物料采购与原料供应、疫情防控等方面,“一企一策”,通过现场及专题会议等形式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坚持生态优先 推动发展行稳致远

做好当下计,更为长远谋。《若干措施》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工业化、生态化、数字化深度融合发展理念,以政策为导向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加大工业绿色转型发展金融支持力度。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信贷投放,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对钢铁、石化、造纸、能源等行业不搞“一刀切”,采取差别定价、授信,形成控碳减排的约束激励,推动高耗能产业低碳转型。

支持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新能源发展,推动煤电节能改造和绿色化升级。加快推进全市智能电网建设,构建多元灵活的能源供应体系和清洁高效的能源消费体系。对高质量编制完成环评文件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高效完成环评审批,保障尽快开工建设。

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树立发展标杆,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设。贯彻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相整合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和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

以生态化、数字化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围绕我市重点战略性产业集群,每年推动200家以上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及绿色设计产品,增强企业品牌信誉度和竞争力。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22年完成3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组织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2022年推动超70家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推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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