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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发展开创大工业时代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12-25 07:49 来源:本站 点击数: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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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工业立市、港口兴市、生态建市”发展战略,推动工业加快发展,开创湛江大工业时代,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工业发展、开创大工业时代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遵循原则 1.重大意义。工业是立市之本、财力之源。加快工业发展是做大做优经济“蛋糕”,全力推动五年崛起,加快建设幸福湛江的根本途径。随着钢铁、炼化和浆纸等重大工业项目的建设、投产,我市迎来了开创大工业时代的黄金机遇期。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工业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工业立市、工业强市意识,抢抓机遇,开拓创新,进一步理清工业发展思路,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奋力开创湛江大工业时代。 2.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工业立市”作为第一战略,把工业园区作为第一载体,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抓手,把重大项目作为第一推动力,实施大招商,推动大投入,建设大园区,主攻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延伸大链条,构建大集群,力推工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产业配套强、集聚化程度高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叫响“湛江制造”,打造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新增长极。 3.发展目标。到2016年,工业总产值达55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1850亿元,税收达600亿元,工业占gdp的比重达46%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累计完成2000亿元。园区工业增加值力争达90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54%以上。打造年产值超千亿元企业2家,超百亿元企业或企业集群10家(个),超十亿元企业30家;培育1个工业产值超1000亿元、4个超100亿元的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 4.遵循原则。 ——科学规划、错位发展原则。高标准编制工业总体发展规划和支柱产业专项规划,修编完善与大工业时代相适应的配套规划。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对县(市、区)工业发展的宏观规划引导,努力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工业发展格局。 ——好为标准、快字当先原则。强化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努力走出经济与生态齐抓、发展与环境共赢之路。坚持“大税大干,小税小干”,力求项目效益最大化。坚持能快则快,力促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轻重并举、星月同辉原则。既要加快发展临海重化工业,也要重视发展轻工业;既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也要引进培育大批中小项目,海陆统筹、内外兼引,努力形成“既有明月当空,又有满天星斗”的工业发展新局面。 ——优势为本、创新为要原则。立足优势资源,大力发展临港型、临海型、低耗型、特色型工业。坚持“科技兴工”,促进自主创新,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集中集约、集聚集群原则。按照“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要求,加快打造园区载体,推进工业项目入园发展,努力实现企业集中、用地集约、要素集聚、产业集群。 二、加快构建“三大产业航母”和“五大产业集群”,建设现代工业体系 5.构建钢铁产业航母。加快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建设,确保一期工程于2015年全面投产。实施“钢铁带动工程”,着力发展钢铁生产辅料、钢铁产品深加工、汽车零配件、金属制品、机电一体化产品等钢铁配套产业,做大做强钢铁产业链,形成配套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为钢铁配套产业服务的港口物流业、仓储运输业、信息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到2016年,实现钢铁产业产值1000亿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钢铁产业基地。 6.构建石化产业航母。加快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确保炼油项目2014年投产,石化项目2015年建成投产。以中科炼化项目为龙头,按“油头化身轻工尾”模式,大力发展合成材料、基础化工材料、精细化工产品,形成炼油、乙烯、芳烃、环氧乙烷、丙烯酸以及碳四深加工、芳烃深加工等七大石化产业链,在东海岛高标准建设石化及配套产业集聚区,打造世界闻名、国内一流的石化产业园区。支持中石化东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湛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做大做强。到2016年,全市实现石化产业产值1500亿元。 7.构建林浆纸产业航母。以晨鸣纸业为龙头,加快发展制浆、造纸、印刷、包装、原料加工、森工设备、森工物流等产业。扶持壮大一批造纸企业,重点发展特种纸、高档文化纸和包装纸产业。到2016年,实现造纸产业总产值530亿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造纸产业基地。 8.构建家电家具特色轻工产业集群。发挥“中国电饭锅产业基地”“中国电饭锅之乡”品牌效应,积极支持家电企业改革重组,推动省市共建先进小家电制造基地,开拓高端市场,实现家电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家具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家具产业集群化、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水平。支持烟草、纺织、羽绒、珍珠、塑料鞋、饲料、渔网具等产业升级改造、集群发展,不断发展壮大。依托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发展具有鲜明湛江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土特产品、旅游日用品等,加快做大旅游商品制造业。到2016年,实现特色轻工产业产值300亿元。 9.构建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强食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引进与培育,建设特点鲜明的大型农海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粮油加工集散产业基地和竞争力强的饮料基地,引领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发展制糖深加工,延长糖业产业链。大力扶持国家级水海产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打造区域性国际水海产品交易中心,擦亮“中国对虾之都”等品牌。挖掘传统美食资源,促进应节食品产业化,打响“中国海鲜美食之都”“中国月饼之乡”等品牌。到2016年,实现食品加工产业产值400亿元。 10.构建医药保健产业集群。重点规划建设奋勇经济区新医药产业园,依托在湛高校和南药研究所的科研优势,发展一批医药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海洋生化制品、疫苗、中药制剂、新型医疗器械等产业,努力建成我省重要的医药产业基地。到2016年,实现医药制造产业产值100亿元。 11.构建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发展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海洋工程设备制造业和环保节能设备制造业。加快引进和培育壮大船舶制造和海洋重工制造业,争取引进发展汽车制造业。到2016年,实现装备制造产业产值350亿元。 12.构建能源开发产业集群。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新能源开发,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加大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建设,继续扩大产能,承接油气资源的仓储和加工业,发展下游配套产业。优先发展东海岛京信电力、雷州大唐发电等大型火电,积极发展以风电、生物质能发电、潮汐能发电、太阳能利用等为重点的新能源。到2016年,实现能源开发产业产值650亿元。 三、加快工业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做大做实工业发展平台 13.科学规划布局工业园区。按照“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和“集群集约、错位发展”的要求,科学规划全市工业布点。统筹规划全市各主体功能区发展定位,将东海岛、奋勇经济区、遂溪县、廉江市、吴川市定位为工业重点发展区,将雷州市、徐闻县定位为生态发展区。重点建设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奋勇高新科技产业园,加快规划建设30平方公里钢铁配套产业园、50平方公里石化配套产业园、20平方公里高新产业园和20平方公里太平森工产业园,为打造钢铁、石化和造纸产业集群提供良好载体。支持廉江市、吴川市推动省级产业转移园做大做强,支持麻章太平森工产业园、遂溪岭北工业园和坡头科技产业园申报省级产业转移园,支持雷州市与奋勇经济区共建工业集聚区,支持徐闻县发展风能等生态型、税源型工业。大力推行工业园区“一园一业”发展模式,促进产业有序布局,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新建工业项目要向园区聚集,决不搞“沿路工厂”、“沿江工厂”、“拉链式开发”。提升霞山、赤坎现有科技型、节地型产业聚集园区建设水平,鼓励开发区建成区、霞山、赤坎、坡头、麻章等城区现有工业企业“出城入园”,使城区工业企业有计划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原则上停止园外布局新的工业项目。 14.加快建设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在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重点用好市场经济手段,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2012—2016年全市园区多渠道投入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不少于100亿元。鼓励工业园区兴建标准厂房,推动园区内外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布局和无缝对接,交通、城建、环保、消防、水利、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教育、医疗、商业、物流、公租房等基础及生活配套投资优先向园区安排。重点加快完善广州(湛江)、龙岗(吴川)、顺德(廉江)三个省级产业转移园和奋勇经济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加快联结和服务工业园区的供电、供水和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推动广东西部沿海高铁、湛江国际机场、东海岛铁路、疏港通道、40万吨级航道、环雷州半岛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建设,加强电网建设和推动电网智能化,为工业园区建设提供强力支撑。加快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东海岛和霞山建设专业化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通用散杂货码头及保税仓,在湛江湾、徐闻、雷州等地建设港口物流园区,争创环北部湾区域性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为工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15.推动经济开发区建设上新水平。推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东海岛为主战场,以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园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省级循环经济工业园为平台,依托深水良港,拓展产业合作国际化,努力建设生产性服务业、新兴产业和高层次人才集聚新高地,逐步把东海岛发展成为现代化港口工业新城。创新利益共享机制,支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各县(市、区)开展合作,放大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产业转移园的政策效应,形成“一园多区”发展模式,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和毗邻中心城区便利,积极争取利用外侨政策资源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加快奋勇经济区开发建设步伐,逐步赋予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争取把奋勇经济区建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中国—东盟(湛江)产业合作园区,打造湛江新的经济增长极。 四、创新工业发展模式,推动工业企业做大做优 16.提高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大中型企业建立国家、省级企业技术研发机构,不断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研发投入机制,完善政产学研合作机制和风险投资机制,针对解决产业共性、核心竞争力等问题,共建一批创新平台和科技孵化器,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推动湛江高新区升格为国家高新区,奋勇经济区打造成省级高新区,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供良好载体,并逐步发展成为科技创新先导区、新兴产业集聚区和集约发展示范区。用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大力培育、引进和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推动产业向高级化发展。 17.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示范区,促进工业园区“两化”建设。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两化”融合综合服务平台、行业信息化共性技术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切实抓好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力争在培育发展“新电子”产业上取得突破。积极推进云计算运用平台建设,促进无线宽带城市、物联网、车联网发展,推进长期演进(lte)、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应用及产业化。 18.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积极推动工业生产过程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全面构建以低碳、环保、节能为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推进粤西再生资源基地项目建设。支持遂溪县办好循环经济特色园区。依托钢铁、炼化两大项目的“隔墙经济”优势,重点谋划发展东海岛钢铁、石化循环经济产业,实现产业链的有机结合和合理延伸,全力打造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 19.强化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坚持环保先行,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全面实施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杜绝引进与我市产业定位不相符、环境容量无空间、环境基础设施不配套、环境风险相对较高的工业项目;严格把关新建项目先进性评估,重点引进产业带动强、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财税贡献大、科技含量高的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尤其要高度重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各类防治污染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以节能为重点的挖潜改造。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确保到2016年单位万元gdp能耗比“十一五”期末下降17%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下达的控制目标,城市空气质量继续位居全国重点城市前茅。 20.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做好品牌的创建、宣传、扩张和保护工作,鼓励争创更多著名、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进一步提升湛江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发展一批具有湛江特色的名优产品,以品牌引导资源配置、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工业企业与设计企业对接合作,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工业设计中心,鼓励各类企业设计服务外包,促进专业设计企业发展壮大,努力提高工业设计创意水平。 五、推进工业改革开放,激发工业发展动力活力 21.大力发展开放型工业。支持优势产业、重点企业、知名产品走出去,进行境外资源开发、加工制造及国际贸易等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生产基地,构建营销网络,打造国际品牌。依托工业园区,建设面向东盟的进出口加工基地和珠三角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在霞山规划建设保税物流中心,在东海岛规划建设保税港区,大力支持出口企业和加工贸易加快发展。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22.创新招商引资模式。认真落实《湛江市鼓励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暂行)》,通过财政扶持和奖励政策,推动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六大专业招商分局的主管部门要将招商引资作为本部门的“主业”之一来抓,并纳入绩效考核,做到专人脱产、精干高效,以绩定奖、重用功臣,进一步强化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坚持招大引强,瞄准有理想、有文化、有实力、有经验、有品牌的企业进行招商。坚持产业招商,围绕“五大五新五特”产业及其相关产业链条开展招商,特别是要引进钢铁、炼化、造纸等重大项目的上下游项目,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坚持以税为要,瞄准税源引项目。坚持生态发展理念,着力引进技术含量高、用地少、污染少、耗能少项目。坚持专业招商,把发挥招商分局作用与调动工业园区关联企业招商引资积极性结合起来,形成招商引资合力,努力实现招商引资专业化和常规化。建立健全招商引资责任与激励机制,提高项目履约率,力争工业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年均增长30%以上。 23.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骨干企业上市,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整合,积极引进央企、省企,通过合资合作,做大做优国有工业企业经济“蛋糕”。同时,利用国资收益,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劣势企业退出力度。深化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做到考核评价结果与薪酬激励和选拔任用相挂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手段,提升市属企业的监管效能。健全国有企业风险防范体系,严格企业领导人问责制度。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4.大力发展民营工业。实施民营经济“十百千”计划和民营企业家“回归工程”,在全市十余个重要产业领域,鼓励数百家民营企业,投资超千亿元规模,培育一批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加强财政与金融支持,重点扶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产业配套型、吸纳下岗人员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加快民营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由低端加工向高端制造转型。出台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深入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和上规模工程,促进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尤其是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租金补贴力度,采取多种方式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25.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拓展区域合作空间,加强粤西区域紧密协作,推进“湛茂阳”经济圈发展;深化与珠三角地区合作,推进“双转移”工作;积极融入国家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加强区域重大基础设施、战略产业和港口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沟通协调;加强与港澳台合作,推动与港澳台在经贸、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合作;办好中国(东盟)中小企业合作年会和中国(东盟)华商交流会,积极引进东盟企业在奋勇经济区投资创业,扩大与东盟的战略合作。 六、完善激励机制,为工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26.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设立湛江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由市财政投入不少于3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工业园区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工业项目招商引资、现有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引进工业总部经济和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传统工业产业提升改造等方面进行奖励,以及给予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每年评选出“县域工业发展奖”、“优秀工业园区建设奖”、“招商引资突出业绩奖”、“税收贡献突出企业奖”等奖项,重奖为工业发展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市、区)、镇(街道)、部门、园区、企业、企业家和其他人员。 27.鼓励增加工业投资。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新增5亿元(含)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且当年内竣工投产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或园区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对新建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的企业,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贴息补助。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其建设期内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可在市的权限范围内给予适当缓、减、免。加快落实银行与市政府签订的金融合作协议,建立金融机构支持工业、中小微企业的考核奖励机制,鼓励银行加大对工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每年筛选30家市重点培育企业,给予金融、专项资金与贴息资金扶持。重大战略性项目前期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28.降低工业企业营商成本。加大工业项目建设收费减免力度,落实省级产业转移园企业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加快清理涉企收费,凡省级产业转移园内企业应缴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性收费,收费标准规定有浮动幅度的,按下限标准收费。规范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营商成本。 29.加大科技兴工扶持力度。对企业实施以提高整体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扩大产能、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科技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各类“中心”和“基地”。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的,由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新获得国家级名牌的奖励10万元,新获得省级名牌的奖励5万元。加强财政对工业科技的投入,每年由市财政在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对重点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贷款贴息等扶持。对新增地方税收超过3000万元/年的创新技术开发项目,科技主体或个人可获得地方库税额新增部分10%的一次性奖励。加强技术创新、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权益保障、人员培训、管理咨询、创业辅导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面向企业的政务信息网络,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加快培育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代理等中介机构。鼓励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电子商务,新列入国家级、省级企业信息化试点并获得资助的项目,按信息化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 30.重奖业绩突出工业企业。建立企业发展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大税大干、积极创税。今后5年内每年对主营业务收入、税收贡献等主要经济指标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全市工业企业50强,对实现规模扩张和效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并且与之相对应的实缴地方税金首次达到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奖励企业经营团队100万元,其中30%奖励给企业主要经营者;对年上缴工业类地方税收达500万元以上、当年上缴地方税收增长50%以上的工业企业,在当年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中给予15%的奖励。 31.加快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政策,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吸引国内外优质的股权投资企业落户湛江,促进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集聚。加强市基投、交投、水务等投融资公司建设,通过整合利用土地、政府经营性资产等政府资源,为投融资公司进行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创造条件,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现有商业银行和专业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推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延伸城市金融服务链条。落实国家加快发展小型金融机构的政策,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中小金融服务机构。重点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科学发展,由政府发起并采取多方出资的方式组建融资性再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担保和担保业务,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群体和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每年按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额的3-5‰给予贴息补助,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大力促进民间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我市工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并为符合产业政策的优质骨干企业发行债券创造条件,在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为企业发债进行补贴。引进和发展一批专业性强、信誉度高、服务水平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投融资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     32.用足用活工业用地政策。按照“长远规划、集约开发、避免闲置、优先供给”的要求,做好工业用地的开发利用工作。优先满足工业用地需求,对符合产业政策及省(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给予土地利用计划、土地价格等政策许可范围内的充分优惠,可优先向省里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单列,并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属于纳税大户的工业项目,其工业用地指标要给予倾斜支持。工业用地出让,除设定规划、环保、产业、税收、投资强度、建设进度等条件外,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性条件。加强批而未用土地的利用,对因特殊原因造成已供地项目不能实施的,采取依法改变用途、等价置换、有偿收回重新出让和纳入政府储备等措施,及时加以盘活利用。支持省级产业转移园区实施“一园多区”规划。加强与农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支持农场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纳入当地工业园区土地开发计划。     33.大力支持县域工业发展。每年安排20%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工业发展。坚持开展“三讲三评”,努力推动县域工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突破。建立完善新上项目市、县(市、区)税收分成机制,调动县域发展工业的积极性。加快“三环四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布局县域,增创县域工业发展新优势。发挥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引导重大项目以及钢铁、石化配套产业项目和珠三角重大转移产业项目向县(市、区)工业园区布局。鼓励金融机构适度扩大县域分支机构的信贷权限,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为县域工业加快发展提供信贷支持。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创大工业时代提供组织保障 34.完善领导体制机制。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为执行组长的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每2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业主管部门或重点园区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善市四套班子领导挂钩工业企业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到挂钩企业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和机制,实施工业发展“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确保工业发展有充足的人、财、物保障。 35.提高工业服务水平。配优配强工业主管部门服务力量,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充分利用投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为工业企业提供全程代办、跟踪协调服务。在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工业主管部门设立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投诉受理和协调服务。进一步改革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审批事项做到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继续推行行政问责、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行政绩效管理,把规范服务、便利服务、亲切服务作为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实施公共服务平台升级工程,支持面向工业园区的技术研发、设计、试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平台。大力培养城市总部经济,努力建设工业生产性服务中心。加强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大力建设电子口岸,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为工业发展提供口岸综合服务。 36.加快工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大对熟悉工业、善抓工业党政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选派力度,选拔懂工业的经济管理干部任分管工业副县(市、区)长、园区管委会主任。采取在职教育、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国有大中型企业与政府经济管理干部交流任职等形式,努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工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主动引进吸纳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企业发展。充分利用我市教育资源丰富优势和“双转移”政策,采取企校挂钩、专项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重点规划建设湛江职业教育城,为工业化提供高素质劳动力。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完善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外地来湛工作人员居留制度,优化和提高来湛工作人才及紧缺工程技术人才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兑现引进创新创业人才项目优惠扶持政策。重点实施“百千万专业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力争五年培育引进100名科技带头人、1000名科技骨干和10000名高技能型人才,为我市工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37.严格目标评价考核。提高工业发展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将工业增加值、财政税收、就业率、节能减排、园区建设开发、内培外引等指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管理,严格重点工作督办,严格项目推进督查,建立完善日常督查、季度抽查、年度考核排名目标管理机制。认真组织对工业发展的考核管理,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谋工业、抓工业的绩效纳入考察领导干部个人和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开发面积、工业产值、税收贡献达到一定发展规模的县(市、区)产业转移园,其园区管委会主任原则上可高配副处级。对工业发展年终排名前三位县(市、区)给予通报嘉奖,对发展工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要提拔使用;对连续两年未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工业发展任务且排名后两位的县(市、区)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必要的组织调整。 38.营造工业发展良好环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市场准入和竞争行为。进一步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侵犯知识产权、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欺行霸市等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工业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对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守信用的企业予以处罚,促使企业依法照章纳税、规范用工行为、缴纳社会保险费、诚信经营。充分发挥宣传媒体在营造舆论氛围中的积极作用,精心组织策划,对在工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给予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工业、支持工业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五城同创”活动,建设美丽宜居生态海湾城市,为开创大工业时代提供强大的城市载体。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落实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出台的有关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凡与本决定相抵触的,以本决定为准。各县(市、区)、各有关园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决定的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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