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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奋勇高新区招商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5-12-25 12:03 来源:本站 点击数: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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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政策: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为15万元/亩,土地使用权经过国土部门招拍挂后,通过竞买方式取得。对采用高新技术,投资强度大、占地少、税收贡献大的项目,根据企业税收贡献予以奖励。 二、税费政策:高新区按照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政策,实现“零收费区”。 1、企业所得税。从获利年度起5年内,年创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指市、区两级财政留成部分,下同),前2年全额安排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后3年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安排给企业。对于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获利年度起,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份,连续5年全额安排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 2、增值税、营业税。从投产年度起,连续5年内企业当年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按10%安排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对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外商投资新建工业项目,从投产年度起,连续5年内企业当年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按20%安排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 3、对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额给予补贴,补贴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5、对进驻高新区的工业、商贸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符合国家、省、市财政扶持政策的,在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平台建设和相应专项等方面优先推荐安排申报专项资金扶持。 6、园区对于有发展潜力和有竞争的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特别优惠政策,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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